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记者 邓媛雯)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关于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称,从1月8日零时起,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通告称,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就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珠澳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二)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
(三)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的措施,但生成“通关凭证”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
二、珠港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跨境学童除外),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
(二)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完)
贵州就《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中新网12月30日电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近日公开征求《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
相关通知称,为提高贵州省酱香白酒行业安全识别和防控措施的精准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由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发起,会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消防总队、仁怀市、贵州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起草了《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酱香型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具有酱香型白酒生产全流程或部分流程的酱香型白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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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