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动物园网红黑猩猩“暴走”系游客挑衅所致******
中新网南宁10月13日电(俞靖)南宁市动物园13日就该园区动物因“活泼”行为走红网络回应称,部分游客为观看“走红黑猩猩”抛物,存在向动物挑衅、起哄等不文明行为,园方呼吁游客文明游览。
近日,南宁市动物园部分动物因“活泼”行为爆火网络。某短视频平台上频现黑猩猩抛物、黑熊蹭下腹部、环尾狐猴佛系晒太阳等视频。不少短视频制作者以拍摄各类动物的“迷惑行为”吸引眼球,受到民众广泛关注。
南宁动物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短视频中所出现的黑猩猩抛物、黑熊扭屁股、河马排粪、长臂猿翻跟斗等动物行为,可以从动物习性、生理行为、领地意识等方面分析,大多数属于正常的动物行为。如环尾狐猴晒太阳,是因环尾狐猴生活在非洲马达加斯加的疏林裸岩地带,日晒时间较长,它喜欢摊开四肢,正面朝着太阳,让阳光洒满躯干,驱赶夜里的寒气,因此人们把它称作“太阳崇拜者”,属于自然行为。
经了解,南宁动物园未来将优化动物饲养、生活环境,并完善科普设施设备,满足游客对动物行为的好奇。同时园方呼吁游客,在游园过程中请勿挑衅动物,为它们创造安静、舒适的环境。(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